养老协议书五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协议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书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那么协议书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养老协议书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养老协议书 篇1被赡养人姓名
父亲: 母亲:
赡养人姓名
长子:次子: 三 子:四 子:
大女儿:二女儿: 三女儿: 四女儿:
为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如下赡养协议。
第一条:赡养人的主要义务
1、赡养人不分儿女,自结婚成家之后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
2、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3、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
4、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保证被赡养人吃饱、吃好。
5、如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赡养人应安排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赡养人承担。
6、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住院期间由各赡养人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由当期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
7、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自行护理应根据所有赡养人商议达成时间轮换一次,由赡养人护理。个别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赡养人之间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赡养人护理,其他赡养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赡养人共同协商。
8、赡养人有权依法平均继承父母遗产。
第二条 赡养的方式、周期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应主动上门赡养,各赡养人按照约定时间进行轮换。
2、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同住的,各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按照约定时间进行轮换,下一顺序的赡养人负责上门接回被赡养人。
第三条 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根据家庭实际情况,每位赡养人每年给付被赡养人赡养费元,最晚于每年春节前以货币方式向被赡养人付清。
2、赡养人应以现金方式支付赡养费,赡养人应填好相应凭证,赡养人应对支付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3、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由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有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医疗、护理等费用,由被赡养人从存款中支取,不足部分,赡养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 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被赡养人、赡养人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赡养人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赡养人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被赡养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本协议共4页。赡养人、被赡养人各执一份。
被赡养人
父亲:
母亲:
赡养人
长子:
次子:
三子:
四子:
大女儿:
二女儿:
三女儿:
四女儿:
村内见证人:
协议签订时间:协议签订地点:年 月 日
养老协议书 篇2赡养人:张xx,男,52岁,制氧机厂工人;
张x,男,49岁,公司干部;
张x,女,46岁,中学教师;
张x,男,43岁,商店营业员。
被赡养人:刘,女,70岁,无业,赡养人之生母。
. 被赡养人:刘,年老多病,无经济收入,独自生活困难很大。为了使被赡养人安度晚年,经其子女张聪、张明、张伶、张俐协商意见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自年1月1日起,赡养人轮流接被赡养人回家共同生活,全面负责照顾被赡养人的生活,并负担其同生活期间被赡养人的全部费用开支。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不得低于任何一位家庭成员。赡养轮换期为每半年一轮换,赡养次序依次为张聪--张明--张伶--张高。
二、未轮到接被赡养人共同生活的赡养人至少每月亲自或委派家庭其他成员探望被赡养人1次。赡养人患病住院或遇到重大事件时,由共同生活的赡养人通知其他赡养人,共同轮流护理或商讨处理办法。共同生活期间,如被赡养人因特殊原因,费用开支大幅度增加,可由其他非共同生活的赡养人予以补助。
三、被赡养人现居的住房以及拥有的现金、财物任由本人处置,赡养人不得干预。
四、本协议不尽之处,可随时补充修改,但须经各赡养人一致同意。
五、本协议一式五份,赡养人、被赡养人各执一份。
赡养人:张x(章)
张x(章)
张x(章)
张x(章)
被赡养人:刘(章)
20年月日
养老协议书 篇3为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要,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行业及地方规范,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一、三方协议主体
甲方(养老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乙方(入住老人)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丙方(入住老人的法定赡养义务人、亲属、原单位或其他担任入住老人担保人的单位或个人): 姓名(法人名称):
身份证号(机构编号): 与乙方关系: 地 址:电话: 手机号:
二、协议内容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家政服务机构,能够提供居住、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服务等一系列养老服务;
2、乙方经实地考察甲方,自愿入住甲方开办的合家乐家政服务公司,接受甲方提供的专业养老服务,并愿意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此处隐藏1359个字……医疗护理的义务。老人突发疾病,须尽快通知其亲属或单位,说明病情。对需抢救的,甲方大夫有紧急处置权;如需送医院抢救,可拨打120救护车(费用由乙方或丙方负担),之后以适当的方式通知丙方或其他关系人。对介护老人制定护理方案并严格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
(四)满足老人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义务。组织老人进行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开展文体活动,对老人进行保健知识教育。帮助老人进行心理调适和处理好老人之间的关系。
(五)甲方不承租乙方法定监护人的责任。
(六)甲方不对乙方在院区外的行为负责。
(七)如电话联系不到丙方或乙的近亲属时,甲方可以特快或挂号信的方式联系,回执时间视为乙方或丙方已知道。
(八)对乙方提出的其他服务要求,由本协议三方另行补充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第五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规章,接受管理。入住前要如实提供老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脾气秉性、饮食爱好、生活习惯、既往病史等,入住后要自觉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爱护公物,损坏公物按价赔偿。外出要请假。
(二)遵医嘱。须按要求接受医疗护理及康复训练,在患病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三)及时交纳费用。
(四)外出及返回时应进行登记。
(五)与同室老人其他老人和睦相处。
(六)家庭及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第六条丙方义务
(一)丙方应经常与老人沟通,保持联络,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
(二)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工作,使乙方心情舒畅。
(三)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进入用餐和为乙方选餐。
(四)丙方为乙方选用药品或可能影响乙方健康的其他物品,若委托甲方服务人员协助,应向甲方医生出具有效病历或医疗单位的证明,经甲方医生同意后方可使用。如乙方所需药品中断,甲方不负责向丙方催药,丙方应对乙方因此产生的后果负责。
(五)丙方如带乙方外出,应自觉进行登记,一切安全责任由丙方负责。
(六)丙方对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害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七)乙方和丙方的住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第七条三方安全义务
(一)甲方建有来客探视登记制度,外人入内及离开时均需自觉登记。即使乙方亲自带入,仍应进行登记;
(二)在丙方或乙方其他亲属探视期间,甲方不对乙方在还期间的非他人故意伤害承担责任;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间内装置其他设备。
(四)乙方在发生如下情况时,均须向甲方及时说明并服从甲方安排,否则甲方对可能的伤害或损失不承担责任:
l、在房间内保管贵重物品;
2、会见可能有纠纷的客人;
3、认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胁;
4、服用自带药品、食品或使用自备小物品时有疑问;
5、对于某种器材或设备的使用方法不明;
6、不顾甲方的劝告和警示。
7、其他应当向甲方说明的情况。
(五)甲方保持文体活动器材良好,并在可能有危险性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六)甲方为乙方安全,有权劝阻乙方参与某项文体活动或服务,如乙方坚持参与。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
(七)甲方组织乙方查体,乙方拒不参加的,后果自负;
(八)乙方突发传染性疾病,应听从甲方安排;
(九)在乙方需送医院就诊时,甲方应通知丙方。如因丙方懈怠造成乙方病情加重,甲方不承担责任。转诊期间视为假出院;
(十)乙方在甲方人住期间病情加重或新发疾病,甲方采取急救措施并通知丙方,丙方应急时赶到。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甲方不承担不可抗力对乙方造成伤害的责任。
(十二)乙方身体状况发生变化时,应服从甲方对护理等级调整。如不服从安排视为自动出院,若因此发生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三)甲方不承担乙方因自身原因而引发的身体伤害。
第八条服务费用
乙方需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向甲方缴纳有关费用。缴纳地点:财务室。
(一)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如下固定费用:
1、床位费每月元;
2、伙食费每月元;
3、护理费每月元;
4、交纳押金元;
5、冬季取暖费每月元;
6、电费(指自带家用电器并经同意者)元;
7、其他约定的服务收费计元。
8、每月交纳的费用,如乙方连续天以上不在院内就餐,餐费按天退还。床位费不予退还。
(二)固定费用按月收费须由乙方在费用发生内日前支付,乙方也可与甲方协商其他付费办法;
(三)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所产生的医药费用,按实际发生额随时收取;
(四)乙方损坏甲方物品,应照价赔偿;
(五)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收费规定和制度;
(六)在以下情况下发生的费用或赔偿,由乙方负担:
1、医疗费用;
2、丧葬费用;
3、违乙方义务,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或损失;
(七)丙方对须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或赔偿负有连带责任。
协议附则
第九条单方协议解除
(一)以下情况下甲方可解除协议:
1、甲方认为乙方的病情发展超出了甲方的护理能力;
2、发现乙方患传染病、精神病;
3、乙方有过度暴力、自残、盗窃、诈骗倾向或其他严重不良嗜好,影响其他老人生活的;
4、乙方涉案刑事犯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未按时缴纳有关费用或赔偿金;
6、乙方不遵守甲方规章,对甲方工作产生严重干扰。
(二)如甲方违反本协议中的甲方义务,乙方可解除协议;
(三)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至少半个月前通知对方;
(四)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按规定退还尚未发生但已预交的费用;
(五)如乙方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六)合同解除,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要求支付按《服务费用》一节发生的赔偿金。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办法
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各方仍需履行本协议。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另订补充条款。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不足可附页)
甲方:盖章)
委托人:
乙方:(入住老人本人签名)
姓名:
丙方(亲属或担保人签名)
姓名:
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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